裁判處第一庭會發生甚麼事 - 提堂 (Mention)

裁判處第一庭會發生甚麼事 - 提堂 (Mention)

8/24/20241 min read

a man riding a skateboard down the side of a ram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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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通常第一步是有關機構(最常見的是警務處)進行調查,如果有合理的嫌疑,該機關可以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檢控,並通常可以扣留不多於48小時。在48小時內,需要決定究竟會不會給擔保/放人或者交予法庭。有時候,在48小時給擔保之後,如果蒐集證據足夠,也會交由法庭處理。第一個步驟是在裁判處,視乎例如案件發生的地區,會交由那區的裁判處處理。通常第一庭會在法庭的第一庭進行,本人如果代表你做律師whatsapp : 98482642,會告訴你的法律權利。你可以認罪,不認罪,但最有利的情況通常是申請押後,因為如果不認罪,在以後被押後的庭裡,你突然決定認罪,則會失去1/3的扣減(即舉個例,本來法官會判3個月監禁,會判2個月,因為3 - 1/3 x 3 = 2)。當然,有些例外的情況,是被告會選擇立刻認罪,例如當保釋機會很渺茫,例如因為曾經試過踢保(即曾經不如期報到),而且案件很一面堵,例如證據很強:被告認罪,而且當場被抓(caught red-handed),而罪行不是太嚴重而且是這類案件是初犯,有些被告人就想立刻認罪,以博取非監禁式刑法例如社會服務令等。這樣就很取決於當時被告被給予的法律意見。建議你找一個比較有經驗的律師,如有需要可以找我幫助:whatsapp only : 98482642